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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规约 TERMS OF SERVICE

  • 1.根据本规约的利用形式是以暂时入住为目的的房屋租赁契约。
  • 2.原则上不受理预约之后的入住期间的变更以及延长。
  • 3.入住者只能以居住为目的使用房屋,不得以除此以外的目的使用。
  • 4.除了入住者和作为同居人而登录的人以外,不得进出或使用房屋。
  • 5.房租是在规定日额乘上利用日数而算出。
  • 6.须预先支付全部的房费。
  • 7.须在预约时支付本公司规定的清扫费。若房屋的内外部或备用品受到明显的污浊、破损、丢失,恢复其原状的费用超出规定的清扫费时,则另外要求支付。请在被要求的3天以内支付。
  • 8.水电煤气费的实际使用金额若超过一定金额的时候,有可能被要求追加支付。
  • 9.被确定预约之后,请在使用前一天为止支付完全部的使用金额。
  • 10.可以取消使用,但不受理在预约后的退款。
  • 11.若有费用的拖欠时,则立即禁止入住房屋。并且,在支付期限内无任何联系的时候,将立即视为解除了契约并由本公司随时处理掉室内的留置物品。对于恢复房间的原状所需费用(包括清扫费、处理客户的私物时所需要的费用)以及恢复原状为止未能出租的日数分和时间分的房租,则向承租人要求支付。
  • 12.入住期到期的时候须做好室内清扫,在本公司指定的时间内空出房间退还。不得超过入住期间待在房内或留置物品。因入住者没有退房或留置物品而发生损害,或者是退房后的房间内有明显的污浊的情况,以及处理留置物品需要费用等情况,将恢复原状所产生的费用和未能出租的日数分和时间分的房租对入住者和使用契约书所记载的同居人另外要求支付。请在被要求的3天以内支付。
  • 13.紧急时・联络不上时・修理・检点等,本公司判断为有必要进入房间内的时候,有可能由出租人以及管理员进入房间内。并且,为了防止犯罪和安全,会有本公司的职员巡视,并进行本人确认,敬请协助。
  • 14.入住者须遵守下记事项,若违反这些事项的时候则立即被取消契约。
    • ① 房间内不得带进宠物等。(当然禁止饲养。)
    • ② 不得扰乱纪律、不得进行影响近邻的房间或区域的行为。
    • ③ 不得做发出明显的烟雾或气味的料理。
    • ④ 不得变更房屋内外的构造以及备用品的拿进和拿出。
    • ⑤ 不得进行会被警察询问或介入的行为。
  • 15.禁止暴力团关联者或相当于其者的使用。并且,也禁止前述者的出入。若在入住后被发现时也将立即解约并退出房屋。
  • 16.关于建筑物内・房屋内・停车场内发生的丢失・火灾・被盗以及风水灾害、自然灾害等,入住者受到损害时,本公司不会承担一切责任,请您事先谅解。并且,若对其设施・设备・备用品等備品等加以损害的情况,则以入住者的责任对其要求赔偿住房出租人所规定的金额。
  • 17.请在入住期间进行整理整顿。并且,对于房屋室内的管理及清扫也希望作为自我责任而进行。关于因怠慢了管理及清扫而引起的排水・管道堵塞、空调出故障等,本公司不会负责任。并且,以这个为原因给其他居民或设施带来麻烦・损害的情况,则重新考虑契约,也有可能取消契约。关于所受损害则要求损害赔偿。
  • 18.有关来自第三者的联络或咨询一概不转达,请您事先谅解。
  • 19.若违反本利用规约的任何一项的情况,则采取立即解约的措施。
  • 20.本服务的预约完毕那刻起,就被视为房屋租赁契约成立,并视为同意了本利用规约。
  • 21.高龄(70岁以上)的单身者或不能独力生活的患有残疾的人等,须在申请书上填写紧急时的联系地址(住址 电话号码)。若不填写,有可能被拒绝契约或入住。 電話番号)を申込書に必ずご記入ください。ご記入なき場合はご契約・ご入居をお断りする場合がございます。
  • 22.有关连接网络时所出的问题,本公司一概不负责任。并且,若本公司判断为明显的超出了个人使用范围的情况,有可能会拒绝使用。另外,严厉禁止持有路由器功能的设备的连接等。
  • 23.关于在此规约未规定的事项,是以法令或一般确立的常规而定。另外,若本公司在不违反法令或常规的范围内以特约应对时,不管在前项的规定,以此特约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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